浙江顺邦调查公司

名人维权高端机构

-- 强敌千万变,证据定输赢,顺邦犹可为!前期调查、法律诉讼、执法介入... 顺邦专为好口碑应运而生!

杭州宁波24小时调查咨询热线:
联系电话:18067673007
联系人:夏经理
宁波离婚律师:婚外情的证据如何收集?
首页 > 维权分析

  婚外情虽然不会受到什么法律制裁,但却是导致离婚的一大因素之一。但是很多人在搜集婚外情的证据上却不知道如何操作,今天这篇文章就聊聊这个问题。

  婚外情就是常说的出轨,虽然远远达不到“重婚”、“与他人同居”的法定标准,也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,但仍然有证明它的意义所在:

  3、为离婚调解创造有利条件。证明一方错了,背叛了婚姻,给其以道德上的压力,增加其心里负担,逼迫其在离婚诉讼中作出让步,也能够让法官在判决中更倾向于离婚。

  1、书面证据。即在一方承认有婚外情时,假装原谅,尽力要求对方通过认错书、承诺书、协议书等方式把事实通过书面形式固定下来。

  4、跟踪调查,通过照相、录音录像等方式把证据固定下来,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调查机构调查。

  委托专业机构调查时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,不能通过违法手段例如在酒店房间内安装摄像头等方式调取。此外委托专业机构费用较大,如果不是涉及大额财产分割没有必要。

  1、与公司异性同事搭乘同一航班入驻同一酒店但并非同一房间的,不能认定与婚外异性有不正当关系。

  2、与异性在商场公园搂抱的照片。公共场所拍摄两人的活动照片是合法的,但从照片内容看来,只能证明与婚外异性关系亲密,交往中举止行为不适当,但根据照片不能直接认定一方是背叛婚姻的过错方。

  4、家庭电脑中的聊天记录,属于传来证据,如果一方承认,则可以认定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